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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2020-10-26] 作者:[信息公开管理员]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学校社会安全类突发公共事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建立健全应急机制,保障学校师生员工的生命与财产安全,保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生活秩序,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依据《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湖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湖北省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等相关应急预案,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领导机构及职责

学校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由学校维护稳定与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指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

(一)领导小组

  长:吴志文 周宗清

副组长:傅华强 张强 童惠玲   焦敏

  员:田星  陈正华  程文杰  张川  程琳  曹映红  王学敏  马勇  金晓梅    郑艳青  杨军  陈松林  曾红  周卉  曹绪伟  罗春慧  关业刚

办公室设在校办,办公室主任:田星。

(二)主要职责

1、统一决策、组织指挥学校突发公共事件的响应行动;

2、研究确定事件性质、类型和级别,下达应急处置任务;

3、决定信息报送标准、内容以及请求上级部门指导、援助等事项;

4、决定对外公布、公开的口径及发布时间、方式等,并报送主管部门统一发布;

5、督查相关部门的处置工作。

6、各部门负责人参与涉及本部门工作范畴内有关问题引发的社会安全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三)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以下简称工作组)

1、工作组名单:

  长:傅华强 焦敏

副组长:张川  杜素珍  余金红  程琳  马勇  李文

  员:谢少华 汪丽芬  冯剑  朱世学 刘向东  陈凯 曹洋  王红英 毛青卿 雷文婷 冉旭

2、工作组办公室及主要职责

工作组办公室设在保卫处,承担日常工作。工作组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1)负责及时收集和分析相应的数据和工作情况,提出处理突发事件的建议和具体措施报领导小组;

(2)督导、检查各部门落实社会安全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情况;

3)会同领导小组办公室、宣传部、电教信息中心承担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监测、接报和上报工作;

4)制定和修订学校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5)及时总结和推广各部门处理社会安全类突发公共事件的经验和做法;

6)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预防和预警机制

(一)预警信息收集

各部门要经常排查影响学校安全稳定的新情况、新问题,做好舆情分析,除及时监测并上报各类事件信息外,要重点排查并掌握以下预警性信息:

1、国际国内重大事件,特别是涉及国家主权、民族感情和民族利益事件在师生中引发的反应;

2、敏感时期、重大政治活动、重大节日、重大问题活动以及发生各类重大突发事件期间师生的思想动态和网络舆情;

3、教育改革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涉及广大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矛盾问题;

4、敌对势力渗透破坏、非法传教、邪教事件等各类政治性敏感问题;

5、危及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的暴力恐怖事件和重大治安刑事案件及可能引发的问题;

6、因学业、心理等问题引发的学生偶发事件及可能带来的问题;

7、其他可能影响学校和社会稳定的各类信息。

(二)预防预警行动

1、加强教育引导。全面加强师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掌握师生思想动态。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的要求,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内部,处理在萌芽状态,坚决防止个性问题向共性问题转化,局部问题向全局问题转化,经济问题向政治问题转化,非对抗性矛盾向对抗性矛盾转化。

2、强化应急准备。做好应对社会安全类突发公共事件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方面的储备工作,确保突发公共事件预防、现场控制的应急设施、设备和必要的经费。必要时采取严格的校园管理措施。

3、开展应急演练。根据维护稳定形势和预警信息类别,有针对性地制定和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加强人员培训,开展必要的演练活动,提高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指挥能力和实战能力。

、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原则

(一)“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开展学校社会安全类突发公共事件预防和处置工作。坚持“分级响应、条块结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强化各部门负责人的职责,落实各部门和岗位责任制。

(二)“预防为本,及时控制”的原则。坚持关口前移、抓早抓小,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强化信息的广泛收集和深层次研判,争取对各类矛盾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把社会安全类突发公共事件风险控制在一定范围内,把矛盾化解在基层。

(三)“系统联动,群防群控”的原则。在发生或将要发生社会安全类突发公共事件时,相关部门及时报告学校,学校启动应急预案,各部门负责人要紧急行动,以处、室、系、部为单位,各自包干管理好人员,辅导员(班主任)要深入到第一线,到学生班级、宿舍掌握情况,开展工作,控制局面,形成各部门系统联动群防群控的处置工作格局。

(四)“有效控制,就地解决”的原则。必须旗帜鲜明,态度坚决,行动果断,坚持把事态控制在校内,消灭在萌芽状态,能在校内某一局部解决的,不扩展到全校,能在校内解决的,就坚决控制在校内;一旦发展到走出校门,也要尽可能控制在一定范围内,避免造成社会面治安秩序失控和混乱。

(五)“区分性质,依法处置”的原则。严格区分和正确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做到合情合理、依法办事,切实维护师生合法权益。处置工作要自觉维护法律法规的权威性和政策的严肃性,注意工作方式方法,充分发挥思想政治工作的优势和作用,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根据事件性质和事态发展情况,必要时采取果断措施,坚决制止违法犯罪行为。

(六)“教育疏导,化解矛盾”的原则。在群体事件中,按照“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可散不可聚,可顺不可激,可分不可结”的工作原则,加强正面宣传,积极教育引导,稳定师生情绪,化整为零,不激众怒,讲究策略,争取多数群众,化解矛盾,采取适当的措施隔离带头者,交有关部门处置,一旦出现打砸抢行为要果断约请公安机关介入,获取证据,将为首者带离现场,依法处理,同时,学校依校规给予处分,并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

、突发公共事件不同阶段的处置措施

(一)萌芽状态的处置

1、加强对不稳定因素的监控,信息收集和报告工作,充分发挥学生信息员作用,及时发现和消除影响学校稳定的因素,加强校园巡查,发现不稳定因素出现苗头时,及时报告,并进行紧急处理,发现大字报,小字报及传单对张贴者立即予以控制,带离现场,进行审查,对大字报小字报及传单进行迅速消除,防止扩散。

2、发现突发事件的苗头时,学工处、保卫处人员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立即赶到现场,负责组织对事件原因进行调查和取证,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及时解决消除引发事件的苗头和问题。

(二)局部聚集状态的处置

1、事件爆发后,处于局部聚集状态时,有关部门应立即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领导小组立即研究决定启动工作预案,并立即报告上级部门。

2、工作组根据事件引发原因,通知与事件直接有关的部门负责人及其主管校领导到场,对原因清楚,能够立即处理的问题予以处理;对原因不详,需要一定时间进行调查处理的,通过学校学工处、系部负责人、辅导员(班主任)向学生做好解释,对聚集学生进行分隔,疏导和疏散,恢复正常秩序。

(三)大规模群体性状态的处置

1、若事件已严重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生活秩序,学校全体总动员,采取措施、化解矛盾,有效处置,控制事态的蔓延和扩大,对在群体事件中别有用心,蓄意破坏,危及公共安全的极个别人报请公安部门,严格控制和监视,严格门卫管理,防止师生串联和外出集会、游行,防止社会闲杂人员进入,各系部负责人,辅导员(班主任)要深入学生班级、宿舍,面对面的做好学生的教育疏导工作,对涉及到外教或留学生的事件,立即对外教和留学生采取隔离保护措施。

2、若事件已超出学校范围,在事态扩大,依靠学校力量无法平息的情况下学校立即向地方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报告,请求派遣警力进校,根据情况采取相应措施,避免冲突加剧和师生受伤,如公安部门必须采取坚决措施时,学校各级干部要进一步劝说师生离开现场,保证师生安全,如必须处理师生时,有关部门要掌握好时机和程度,避免矛盾激化,孤立极少数闹事者,团结大多数师生,促使事件得到尽快平息。

3、若发生串联,集会,在校外示威、游行的情况时,学校各系部要派人劝阻和随队维持秩序及时请公安部门到现场协助做好工作,防止师生被别有用心的人所利用,防止师生出现过激的违法行为,各系部要进一步动员和发挥学生党员和团员骨干队伍维护学校稳定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切实做好师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做到校不漏系部、系部不漏班、班不漏人,同时做到教师不停课,学生不停学,师生不离校,加强校园管理,严格控制人员出入。

、各职能部门职责

学校各职能部门在突发事件即将发生或已经发生时,必须按以下分工做好工作。

(一)党办 校办

负责组织全校综合值班,负责汇总各方面的情况,信息统一上报下达,组织各部门的政治稳定工作及突发事件的处置,负责搜集重要国际国内信息,供领导参考,负责动员各级党组织切实负起领导责任,充分发挥共产党员在稳定工作中的核心骨干作用。督促相关处、室、系、部做好物质准备,保障预案的实施(通讯工具,灭火器材、车辆、医药器材、摄影器材)。

(二)保卫处

加强管理,严格门卫、保卫制度,作好校园及重点部位巡逻守卫工作。通过各种渠道掌握本校师生思想动态信息并及时向学校上级部门报告,与公安、国安部门及兄弟院校保卫部门保持联系获取校外信息,组织指挥应急小分队,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中可能出现的火灾、爆炸、杀人、抢劫等事件,及时疏导人员,保护现场,防止事态扩大,加强公共场所宣传栏等阵地控制,防止和及时挡获张贴书写反动传单、标语、大(小)字报等非法活动人员,依法进行现场取证工作,检查督促各机密要害部位加强值班和警戒,确保要害部位安全,做好重点保护人群安全保卫工作。

(三)教务处、学工处、团委、工会及各系部

通过各种渠道及时掌握并反映师生思想动态,有针对性的作好宣传教育疏导工作,一旦发生突发事件,组织指挥任课教师、班主任(辅导员)、工会小组长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深入教职工和学生中,旗帜鲜明,坚持原则地作好工作,制止和平息事态,必要时,通知有关人员和学生家长来校共同作好平息事态的工作,掌握相关动态若发现有反动宣传、及产品,及时交保卫处,再由保卫处按程序上报公安、国安部门处理,与学生相关的事态平息后,认真负责作好善后工作。

(四)后勤管理处  后勤集团

保证水、电、气的正常供应,保证所属的重要部位,配电房,水泵房,天然气控制房的安全警戒,加强值班检查,防火、防盗、防毒,以及人为破坏,加强食堂管理,保证食品卫生,防止中毒事件发生。

(五)财务处

准备好学校处置各类突发事件所需经费,由学校准备金中支出。

(六)党委宣传部 信息中心

做好网络舆情监测,发现涉及社会安全类突发公共事件的不良信息,及时采取技术手段予以删除、屏蔽,无法处理的及时上报。按要求通过网络平台发布相关信息,并按规定接受外界采访等。

、善后与恢复工作

事件平息后,学校及相关处、室、系、部,要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及时认真的总结,反思引发事件产生的原因和问题,总结事件处理中的经验,不足和教训,提出进一步改进的方法和措施,巩固稳定局面,防止反弹,组织学生进行学习,讨论总结经验教训,增强分析,认识问题和正确看待问题的能力,增强全局意识和法制观念,增强维护学校稳定和社会稳定的自觉性,事件结束后,学校和相关处室、系部要及时正式上报对事件的处理情况以及经验教训总结分析,进一步修改完善应急预案,并提出修改或补充相关法规、政策、制度的意见,对由于责任制不落实,工作失职,措施不力,导致事态恶化造成严重后果的,按责任制追究责任。

 

 

湖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17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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